长沙望城查处一起超许可范围危险货物运输案件
发布时间:2026-09-03 08:21:00来源:长沙交通执法作者:紫雨
2026年8月22日,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望城执法大队接到望城经开区铜官工业片区管理办公室线索移送,反映长沙市望城区新源路附近,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涉嫌违规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当场出示行政执法证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调查核实,东营某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及随车押运员驾驶车辆(牌号:鲁EXXXX,车型: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牌号:鲁EXXXX重型罐式半挂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将净重28.66吨的二氯甲烷(危险货物6类)从湖南衡阳某某公司运输到湖南望城某某制药公司,拟收取运费2600元。执法人员核查发现,东营某某运输有限公司取得的道路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8类),所使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仅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但本次运输的货物为二氯甲烷,属于危险货物6类。因此,东营某某运输有限公司当次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已经超越了该公司的经营许可范围,属于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该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6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6号)第五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东营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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