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城区部分区域国Ⅲ货车限制通行
发布时间:2026-01-29 18:34:09来源:梅州发布作者:紫雨
梅州市发布国三货车城区通行政策,政策自2026年2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内容如下:
一、限制通行对象
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和时间
限制通行区域:国道G205与省道S224交汇处—国道G205—环市北路—环市西路—广梅中路—广梅南路—剑英大道—国道G206—客都大道—芹洋东路—省道S223—剑英大桥—省道S224—国道G205与省道S224交汇处。上述范围不包含区域内的高速公路。
限制通行时间:2026年2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以上闭环区域内7时—24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自2027年1月1日起,在以上闭环区域内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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