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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起,福建全面实行高速入口称重

2019-12-11 09:53:26来源:第一专用车网作者:紫雨

  2019年12月11日第一专用车网记者获悉,日前,福建省高速公路已完成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并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0时起,对福建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定,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车、货车实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取消现有的计重收费。

  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货车,发卡放行;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据福建省高速集团消息,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此次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总宽度超过2.55米,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货运车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检测工作秩序;对不听劝阻、恶意堵塞、强行冲卡的,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理,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实行入口称重检测后,福建省高速集团将持续加大人员要素投入,从源头上控制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减少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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