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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浦县医院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12-30 10:50:37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作者:紫雨

  项目概况

  受漳浦县医院委托,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对[350623]YX[TP]2020010、漳浦县医院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救护车及车载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浦县医院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救护车及车载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31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3]YX[TP]2020010

  项目名称:漳浦县医院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救护车及车载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4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68000元

  谈判保证金:113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A02030719-医疗车

  采购标的:医疗车

  数量(单位):1(辆)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招标参数

  品目预算(元):568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描述:1、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汽车销售”内容;3、供应商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配套设备若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投标产品整车已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供应商提供公告页。6、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有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描述:所投产品如果是医疗器械,应按照下列规定提交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投标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供应商如是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供应商如是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供应商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有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所投产品如不是医疗器械则不用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7)-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25 14:54至2020-12-3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31 09: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办公楼第二层

  六、开启

  时间:2020-12-3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办公楼第二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浦县医院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二号

  联系方式:0596320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办公楼第二层

  联系方式:0596-262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奚

  电话:0596-262860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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