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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天龙汽车现质量问题 车主额外损失无人买单

2010-08-05 09:39:27来源:维权网作者:佚名

  河北省卢龙县夏先生于2010年6月1日在秦皇岛市昌黎金桥服务站购买了4台东风天龙“黑金刚”340索引车。在回家的路上其中一台出现全车剧烈抖动。后经厂家鉴定属于汽车制造缺陷,同意更换新车。可从第一次提车到换车一共花费了27天,这期间夏先生遭受的额外损失该由谁承担呢?夏先生认为,自己作为用户买了车,本身无过错,这期间自己遭受的损失理应得到补偿。经销商认为,车不是自己生产的,他们没有责任。厂家的答复是赔付应由销售商和他们联系协商解决。

  夏先生称,6月1日他在秦皇岛市昌黎金桥服务站购买了东风天龙“黑金刚”340索引车4台。在提车后开往家的途中其中一台出现全车剧烈抖动。以他多年的行车经验,先后对车轮胎做了动平衡、四轮定位、调刹车、打黄油、扒轮胎等保养手段,但问题没有解决,便将车开回昌黎服务站。经过服务站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诊断,结论是:本站技术无法解决的、不明原因的共震。请求东风公司技术支持。

  据夏先生介绍,直到6月13日东风公司厂家才派专业技术人员彭技师来昌黎主持会诊该车震动原因,通过仪器检测、反复路试。终未查明原因,定性为:“可能为制造缺陷,不可在制造后期解决的共震。”

  在夏先生再三催促下,昌黎金桥服务站连夜打报告请求总公司答复解决方案,此后,夏先生多次打东风的800电话催促,直到20日,东风方面传来消息:同意换新车一台,但从十堰发车到秦皇岛需较长时间,请昌黎店代垫付同型号车一台。但是夏先生从上次提车到换车一共花费了27天,这期间夏先生遭受的额外损失又该谁承担呢?

  消费者:遭受的额外损失理应得到补偿

  夏先生介绍说,他从6月1日提车就从卢龙林昌车队做了按揭贷款,并要每月还贷,另外,从山东梁山买的挂车车斗闲置了一个月之久,此期间的贷款利息是2692.74元;汽车保险从买车之日就上了,全年是36042元,差不多是一天100元,27天是2700元;而且还要去保险公司办退保换车险的手续;还有三个司机的工资,由于好司机不好找,他的司机是长期雇佣的,每个司机月工资4000元,每月上20天班,三个司机每天工资支出为400元,27天是10800元;汽车的装饰、扒轮胎、玻璃贴膜及多半油箱柴油,价值1000多元;他与钢厂签订的四辆车的运力合同,只上了3台车,面临违约的罚款。

  据夏先生认为,自己作为用户买了车,本身无过错,过错在于大家都承认的车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而从上次提车到换车一共花费了27天,这段时间里自己所遭受的损失理应得到补偿。

  经销商:车不是我们生产的,我们没有责任

  夏先生称,他将上述索赔要求向东风昌黎金桥服务站提交。昌黎金桥站的业务经理说汽车质量索赔无此先例,让其自认倒霉。夏先生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坚持让他们给个说法,为了保存证据,提出保管原车钥匙,厂方不允。遂发生争执,并叫来了警察。警察了解情况后提出了调解方案:夏先生不再保管问题车钥匙,由服务站为其开“因质量问题调换新车一台”的证明,用于更换保险单证明的文书,也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但服务站却以他们不是厂方,没有权利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定性,拒绝开证明。并表示“关于更换保单的证明文件,我们只能说提车时拿错了合格证。如果夏先生方执意要投诉,可以不换车去国家认可的汽车检验机构去检验,到时可以起诉东风厂,与金桥报务站无关。”夏先生不愿继续承担接下来的无休止的损失,只好提了新车。

  就此问题维权网联系到了金桥服务站的人员,服务站负责人称,车是质量问题,厂家不处理,他们也没有办法。“车又不是我们这里生产的,我们没有责任。消费者如不满意可以找厂家解决。”随后编辑又联系了东风本田厂家,厂家说索赔问题应和销售商联系,由他们和厂家联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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