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分电器用断电器(以下简称断电器)。
2.断电器的外形、安装尺寸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图样及文件。
3.断电器的外观
3.1断电器两触点接触表面不应有任何灰尘和其他防碍接触的缺陷。
3.2断电器用黑色金属制成的零件应具有防腐蚀层。
3.3断电器用塑料制成的零件不得有裂纹。
3.4断电器的铆接处不得有松动现象。
4.断电器钨触点的化学成份和物理性能
4.1纯度:钨含量>99.95%。
4.2密度>19g/cm3。
4.3硬度(HRA)>70。
4.4显微组织横断面晶粒度8000~25000个/mm2。
5.断电器两触点接触表面光洁度不低于▽9。
6.断电器两触点的同轴度应不大于φ0.25mm。
7.当触点打开瞬间断电臂弹簧沿触点轴线上的张力为400~600g。
8.断电器应保证分电器的发火性能:当分电器与相应的点火线圈共同工作。分电器轴按相应的分电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转速旋转时,应保证在火花间隙为
7mm的三极针状放电器(JB 872—66)上连续发火。
9.在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断电器的耐久性行车里程为25000km,或在室内经受500h的台架试验。
10.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10.1每付断电器须经试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志。
10.2断电器的出厂试验按下列项目顺序进行。
10.2.1外观检查:按第3条规定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
10.2.2安装尺寸检查:按第2条规定用读数值精确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或专用量具进行测量;
10.2.3触点表面光洁度检查:按第5条规定用光洁度标准块(或轮廓仪)检查触点表面的光洁度;
10.2.4触点同轴度检查:按第6条规定用游标卡尺检查两触点的同轴度;
10.2.5断电臂弹簧张力试验:按JB 2742—80《分电器技术条件》第31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其中10.2.5为抽验项目,允许在每批出厂断电器中抽取0.1%(但不少于10付)进行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