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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湖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5-09 17:34:25来源:政府采购网作者:责编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消防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三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消防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项目编号:JZCH2018-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

  联系方式:韩俊峰 13074359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春波 0431-8453241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谈判。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谈判供应商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谈判报名。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01会议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01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消防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三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编号:JZCH2018-41

  2.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消防车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三次采购

  3.谈判采购内容:3.5吨消防车1辆,8吨消防车1辆。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二、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谈判。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谈判供应商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谈判报名。

  6.响应谈判供应商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响应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响应谈判供应商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4响应谈判供应商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5响应谈判供应商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谈判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8年5月9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响应谈判供应商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01会议室。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前,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叁万元(以人民币计)谈判保证金。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将谈判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楼A区)办理谈判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谈判响应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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